关于修正集团伯乐奖实施管理的通知
2017-11-15
一、目的
为了满足公司岗位人员需求,发挥内部员工推荐的积极性,鼓励员工利用个人人脉网络,及时收集相关人才信息;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质量,节省人力成本。特设
立“伯乐奖”即
人才推荐机制,具体细则如下:
二、适用范围
本奖项适用于所有公司在职员工。
三、流程及相关规定
1、人资中心根据招聘需求和进度情况,把公司的空缺职位通过公司内部宣传渠道进行公示。
2、推荐人根据《内部推荐职位》所列的主要工作职责及规定的任职资格,向人资中心推荐候选人。
3、人资中心根据公司招聘流程进行筛选、面试等工作,并在简历表上注明推荐人及相关情况。
4、如面试合格,将按公司相关招聘程序进行。
5、人资中心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推荐人。
6、对于重要岗位,人资中心需按照招聘相关流程,对被推荐人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。
7、所有内部推荐岗位,在招聘面试前,推荐人必须向人资中心进行说明或报备;未提前说明报备者,不予记发“伯乐奖”相关奖金;同时,人资中心一律不接受事后
报备。
8、推荐奖金的发放以被推荐人招聘入职时的岗位标准进行发放,期间不随转岗或晋升变化。
9、根据目前招聘的难易度对岗位分类如下:
A、公司副总、职能中心总监、事业部副总及以上、技术研发类总工岗位;
B、调色、技术、研发工程师类技师及负责人;行业资深销售类管理(带团队)人员;
C、同岗位3年以上的,营销骨干、主办会计、仓库主管、门店导购、现场管理人员;
D、内勤、文员、驾驶员、搬运工、押运员、车间员工等其他前三项未包含岗位;

四、获奖标准及发放形式
1.公司发布的所有招聘岗位,被推荐人正式被公司录用。
2. 奖金在每月第一周公司晨会上,由人资中心以现金形式进行发放。
3. A、B、C三类岗位推荐奖金自被推荐人正式开始上班第二个月起(例:10月15日前到岗,11月第一周晨会发放第一次推荐奖;10月15日后到岗,12月第
一周晨会发放第一次推荐奖);逐月按本制度标准进行发放。
4、D类岗位在员工入职第四个月在第一周晨会上一次性现金发放。
五、不享受奖励的情况
1、推荐人为被推荐人的直接或间接主管;
2、推荐人为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;
3、推荐人或被推荐人任意一人离开公司当月起,未发奖金停止发放;
4、第二次进入公司的员工。
六、其他
1. 本制度由人资中心负责解释及修订;
2.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温州瑞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
2017年11月1日
瑞丰人才推荐奖励机制-定稿版2017-11.docx